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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商改租”和“商改住”一字之差,却差之千里

去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中,关于“商业用房可改为租赁住房”的内容中表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,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,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,调整后用水、用电、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。
其实国家在对待“商改租”和“商改住”上的态度非常明确,思路也异常清晰。
虽一字不同,却差之千里
对于商业性质的项目转为住宅功能,有两种不同的方式:一,商业性质的项目改建后以住宅形式对外销售即“商改住”。二,鼓励开发商将商业用房改为租赁用房即“商改租”。
“商改住”的历史由来已久,大多商业改造后的住宅项目,由于其面积较小,所以销售总价更能为消费者接受,在一段时间内已经成为购房者的首选。但随之而来的“炒作”和“抬价”也让真正有需要的人买不到房,国家出台这一政策正是规范房地产市场朝着良好的方向进行。
其实,商业地产的库存一直是有待解决的问题,一直以来“商改租”由于回款速度慢、投资回报率不高、市场不成熟、政策不明朗等原因,使得开发商企业不愿意将精力投到这个领域。而国家出台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后,从国家层面励房地产企业将商办物业经改造后也可以进入租赁市场,减免水电、税费有助于盘活存量商办物业,解决商办市场库存问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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